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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TXT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35章 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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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比城】

罗斯比的圣堂一片安静,静默姐妹依旧绕着石台上的死者转圈圈,一些宾客正在悄然离开。

“你,托马德爵士,你有多少人?”多曼几乎忘了礼貌,他的腔调异常急躁。

“我这就二十位卫士,大人,他们很能打,但是我们很难干涉罗斯比城的内部事务。”托马德爵士年轻的脸上扬起微笑,“我想,您还是和平解决比较恰当。”

“他们已经到了这里,打算烧我的领地,砍我的脑袋,让罗斯比的名号从世界上消失,而你居然还说和平解决!?”

“这里离君临很近,莱雅拉小姐随时能伸出援手,还请稍安勿躁。”

多曼喘着粗气儿,“对,对,”他喃喃自语,“莱雅拉是我这边的,对,托蒙!”多曼忘了他已经册封托蒙为托蒙爵士,下意识地直呼其名,未上尊称,“托蒙,走,我去和他们谈谈!”

托马德·维水不动声色,看着罗斯比人离开,然后静静跟在后头。

简单的木栅栏围墙隔绝了罗斯比城内和城外,这个城堡仅有主堡周围是用石头和墙砖盖的,其余地方一把火就能夷为平地,托马德爵士评估着木墙那一根根削尖的原木,如果是他的话,哪怕有弓箭阻挠,也可以凭借五十号人敲开这里的门,如果守城的人准备齐全,壕沟、尖刺各类防御设施齐备,那么或许需要一百号人。

木栅栏后头有一排瞭望台,此刻只有寥寥数名面色紧张的罗斯比城士兵,他们连弓箭都拿不稳,只怕是想随时跑路,托马德爵士尾随在后,登上了木墙,外头密密麻麻站满了士兵,身前有五六面旗帜,居首的是金杯羊羔旗,领头的男女都长得蛮胖的,

托马德一眼就认出了其身份,法丽丝·史铎克渥斯夫人和其夫婿,巴尔曼·拜奇爵士。因为莱雅拉小姐百忙之中过问过法丽丝的妹妹,那位嫁不出去的洛丽丝的婚事,所以托马德不仅认识,而且还对这一家做过了解。

“那个纹章我倒是认识,他们是谁?”罗斯比养子多曼惊惶而迷茫,他们是谁?托马德没记错的话,史铎克渥斯家族的坦妲夫人既是盖尔斯伯爵第二任妻子的姑母,也是他的远方堂亲。

“您的亲戚,”托马德爵士提醒这位王领贵族,“对罗斯比城有继承权。”

他现在面色也不好看了起来,身为一个王领贵族,认不出其他的王领贵族,认不出和自己可能有继承权争端的人,这位多曼“伯爵”难道从不担心自己的将来吗?

蠢材,简直比沾满了盐的蛞蝓还不顶用,女主人的计划或许会因为这位养子而出什么波折。

“罗斯比,罗斯比伯爵在这!”临时的喊话人托蒙爵士显然中气不足,心虚到了极致,“各位老爷有何见教?”实际上身为爵士这时候不该叫老爷,称呼家族更合适,可是放羊娃的世界里没这种教育。

“既然你在,多曼,那我就直接说吧!”看得出来这位身宽体胖的法丽丝夫人懒得和这位养子走什么繁文缛节,她直截了当,“你无权继承盖尔斯伯爵的遗产和名位,比你血脉更高贵,关系更亲密的候选人统共有十五位,更何况你有谋害你养父的嫌疑,现在,如果你还要一点体面的话,就给我滚出去。”

多曼的脸都白了,汗珠自鬓角滑落,他哆嗦着在自己腰间摸索,狠狠拉出一张纸,差点把它给撕坏,“这是我父亲的遗嘱!他属意由我继承他的领地!”

“谁知道你那张破纸上写的是买三磅卷心菜还是一首街头诗,”法丽丝夫人毫不在意,“何况继承自有法度,哪是养你那个病老头说的算的,再说,你谋害你养父的事呢?在君临的葬礼只办了一个下午,无人参与,你还不敢邀请我们这帮亲戚参加在罗斯比城的七天守夜,我已经向铁王座提交了控告,他从小把你养大,据我所知,没有虐待,也没有苛责,结果你就为了一点点土地和子民害了他?多曼,你现在跑还来得及,要么滚,要么死,麻利点!”

看着多曼·罗斯比“伯爵”的脸色,托马德爵士发现,自己恐怕得亲自上才行。

【贝勒大圣堂】

当我抵达贝勒大圣堂前时,浓烟扑鼻,里头惨叫和欢呼响成一片,灰卫身着七芒星号衣,被约束在原地,让我高兴的是他们至少能排出一个队列了,这一点甚至比罗斯比城我那批新兵要强,看来脱产(他们无所事事,没地安排)训练就是比三五天训练一次的效率要高。

要养活这批难民不容易,把其中的壮汉集中起来喂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好在能减少偷盗,坏在极度考验我手下的后勤水准,怎么养一支军队?不是卫队,不是一群征召兵或者民兵,而是军队!

我头快秃了。

迎面而来的是秃埃林和海尔,我最近更了解这两个恶棍了,秃埃林在给慕顿家当守卫时,风评还不错,他在女泉镇时有个男相好,有段时间让男相好住自己家,结果情人和他老婆通奸,于是他一怒之下犯了人命,跑到野外,混进了强盗和逃税农民的村子里。

这倒解释了我的一个疑问,目前河间的战事还没波及到偏居西边的女泉镇,怎么会有海尔这样来自女泉镇的难民?没有领主的村子,这倒是足够解释了,还有他的作风。

海尔的故事则和他自个儿说的一样,他非常诚实而爽快,同时也没什么道德观念,这个痞子在盐场时就有一帮弟兄,后来得罪了考克斯爵士跑路,加入“商队”以后又拉起了一支队伍,倒是不爱打家劫舍,但是很喜欢建立自己的规则,可以说组织帮派的经验极其丰富,还有一个领主梦。

“组织你们的人,立刻进去维持秩序。”

“小姐,”海尔抵近,让我的卫士有些紧张,他悄声道:“里头的暴民都是难民和跳蚤窝里的渣滓,灰卫也一样啊,我怕这群瘪三,”你不是瘪三?“不但不会动手,反而会混在一起,加入暴动,到时候就更难压住了。”

这倒是,原本我是觉得灰卫和难民是同一群人,让灰卫出马不至于下手太狠,也不会加剧市民和难民的矛盾,现在看来还是想简单了,这群灰卫编制时间不长,而且本来就脱胎于河间难民之中,只怕自己也会乱起来。

“让他们别带刀子,带棍棒,”我吩咐道,“齐喊口令,让大家伙儿安静,之前不管拿到什么都不算抢的。”暴动还是得绞死一些人,否则尝到甜头以后这些伙计还会再来,不过,这件事稍后再说,“对了,捉到总主教和其他主教的,有赏金,你们带队进慢一点,整齐一些,不要发生冲撞,队伍最后的拿长矛。”

“喊话喊什么,小姐?”

“我们理解他们的愤怒,知道他们的苦衷,和他们感同身受,但是杀戮与仇恨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事态更加严重。”这件事是个好借口,可以让我进一步加深对难民的控制。

他们领命而去,我看到斧刃正擦着汗,他头上肿了一片。

“怎么了?”

“我想维持秩序,小姐,我得说,活着真好。”

看来,外头看着都算还好,大圣堂里头更残酷。“能动弹吗?”

“可以,小姐。”

“我们之前征集了几个团的民兵对吗?骑马去几条街道的各个行会,是他们出马的时候了。”通过种种减税政策和对难民以及局势的宣传,我侥幸从这帮君临本地刁民中征集了一群民兵,不到五千人。

五十万人口的君临,才有不到五千的民兵。

“对了,你可以和那群商人工匠说,难民正在暴动,要是小伙子们不出手,明早就没君临这座城市了,说严重一点。”年前才有一场“狼晨”,现在又来了一起“花败之时”,也不知道住在君临究竟算是幸福还是不幸?

嘟——嘟——嘟,小号吹响,灰卫迈步向维桑尼亚丘陵上行军,一队接着一队,站着时候还好,一走起来又没了个形状,他们要成为军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如今我手下大概有五支武装,一支是剥皮人卫队,加上亨得利·布雷肯那二十多个红色战马卫兵,三百人不到,这是常年练习技艺的队伍,由跟着我自北境来的老人和佣兵、军人组成,可以和任何一支军队硬碰硬。

其他的嘛,六百名金袍,伦赛人还算靠谱,时常训练,目前我的金袍要比杰诺斯·史林特的金袍精锐不少,比民兵和农兵也强很多,但是也就那样了,打起硬仗来依旧不靠谱。

红人庄园的新兵不过才有三百多个,他们还需要很长时间的训练才行,不知道艾德威镇长在南方过的怎么样,什么时候回来?

至于灰卫和民兵,需要时间,需要花力气,编成的时间太短,而且由于这个时代的效率原因,所以纪律很松散,所以,暂时不足以依靠。

我觉得在伊耿历300年这个时代,能够组织小批的精锐尚有可能,但是要组织前世现代那种常备军团,会有些荒诞,且走且看吧。

反正,有了钱,我可以想办法雇佣佣兵,然后去找波顿家的伯爵大人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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