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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TXT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7章 女王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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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会之后的晚上,我们在娜梅莉亚女王的宫殿旁烧烤。

我的两个葛雷乔伊囚徒正在忙活,阿莎很会处理水产,她煮了一锅田螺汤,席恩就不行了,连鳟鱼都钓不上来几条,杀鱼时手法笨拙到我都看不下去。

“你真的是葛雷乔伊家的孩子?”提利昂疑惑地问道。

席恩的回答硬邦邦地,“是,我一直在临冬城,艾德公爵的养子。”

“他们那有条白刃河不是吗?”

“比洛恩河小得多。”

看得出席恩不想和提利昂说话,实际上他不想和任何人说话,自己姐姐也一样。好像他在怪自己的家人进攻北境,害他两面不是人,沦落到这里来杀鱼。

“可惜,”提利昂随口道,他盯着浮起来的龟壳,然后是一双半睁的小眼睛,一只巨龟好奇地和提利昂互望,“阿龟,你闻到香味了?”

老龟看他的样子好像再说:你有病吧,乌龟听得懂人话么?

提利昂手撑住码头,抓起一只鱼,敏捷地把它甩进了乌龟的尖喙里。

“精彩!”托马德此刻也放下了戒备,拍着手掌,“你一定学过把式,提利昂大人。”

“我的吉利安叔叔教的,”提利昂依然在逗弄巨龟,“当时我迷死杂技了,在凯岩城里四处打滚闹腾,修士、仆人和侍从看着可开心,甚至瑟曦也有过欢颜。”

他露出一个微笑,“我喜欢我叔叔,他在宴会上请我去讲‘长腿’马洛斯列出的七大自然奇迹和九大人造奇迹,我还记得所有人都盯着我看,我向大家证明了我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

后来他说,他要去周游列国,继续‘长腿’的征途,一个一个把这些奇迹看过来,然后就扬帆出海。”

“这一点都不符合贵族风范,像个戏班子里的弄臣。”贝里·莫斯评论道,他正在用一把小刀撬开河贝,“但是和小恶魔很符合。”

“对,”提利昂的笑容消失,“我父亲也这么说,他告诉我,一个侏儒已经够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如果我像个弄臣,我可以像我叔叔一样,一走了之,去别的城市和港口,穿上杂色衣服倒立行走,以取悦奶酪骑士和庄稼领主,”小贩和农夫,“但是永远也不要回来,否则,他会割掉我的喉咙。”

提利昂嗤笑一声,在巨龟迷茫的目光中捡起酒杯敬了不知魂归何处的泰温大人,说不定他的鬼魂就在旁边怒视他的举止呢,

“现在我完全可以像他想的那样去做,”提利昂自嘲道,“流落到了厄斯索斯,对吗?我可以骑着公猪拿起扫帚,头戴木桶,为贵族们表演侏儒骑士的戏码,呼哧呼哧,英勇无比。”

“或者做个侏儒好心人,别再浪费我钓上来的鱼喂给巨龟!”席恩抗议道。

“哦,抱歉,小海怪,来!把我挂在你的鱼钩上,葛雷乔伊,让我把我的乌龟挚友钓上来做汤。”提利昂嬉笑道,他摇着屁股去够席恩的鱼钩,让众人哄堂大笑,就连一直横眉冷对的西佛都忍俊不禁。

但是泰温的话永远留在了侏儒心里:

或许他年少时可以为了逗人开怀而去玩把戏,可如今的提利昂乃是泰温之子,没这个心境再去单纯地取笑于人了。

当他视线投过来时,我的笑意凝固在了脸上。

好久没那么开心了。

好奇怪,在恐怖堡被波顿役使时,我总想着自由自在,自己当自己的领袖。

可如今当了领袖,又担心自己决策错误,把一窝人领到了悬崖边上,被自己人给捅死。

在没钱没势时,总希望向上爬,提高自己的权力和地位。

可到了现在,我带着数千人在厄斯索斯横冲直撞,在布拉佛斯有一笔巨款,却又担心什么时候会失去,不敢结婚,就是因为害怕婚姻会不会让我失去主动权。

结婚,结婚就更愁人了,从很久以前开始,部下就话里话外提示我应该有自己的伴侣和子嗣,可我刚刚弑父不久,耳闻目睹的父母都是如此糟糕。

爱情?坑人玩意儿。

找个男人,生下孩子?我不知道,压根就没想过自己成为母亲是什么个情况。

不知不觉中,我在努力奋斗,生活也在步步紧逼,我这个年纪的维斯特洛大部分姑娘都已经有了第一个孩子了。

先面对当下吧!

夜幕更加深沉,河对岸是幽幽荧光,这些渗人的光芒来自洛伊拿红狼的眼睛,在洛恩河的西岸,属于娜·萨星遗址的这边,火光冲天,一场万民狂欢的宴会。

“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困守在他们的高塔宫殿之中,科霍尔人和诺佛斯人在山林里安逸糜烂,我们脚下的洛伊拿故土,已经被自由城邦的总督和富商们遗忘,只有河盗和石民像蚁虫一样,来来去去。

现在,我们到了这里,就是为了让他们惊讶!如洛伊拿人一般,我等风帆渡海,远走至此,建立自己的家园;我们到了这里,就是为了让他们恐惧!如安达尔人一般,我等刀剑在手,征服河川!”

“刀剑在手,征服河川!”五千个木酒杯投下的阴影,一千个铜酒杯在火炬下闪闪发光,七千个嗓门吼出了壮志豪言。

我就如习俗一般发表完了祝酒词,毕竟这是征伐前的夜宴,要让战士汹涌澎湃才成。

“北境习俗,”提利昂提着酒壶坐在旁观跳舞狂欢的我旁边,“战争前的宴席。”

“准确地说是先民的习俗,”我告诉他,“吃饱喝足,向诸神祈祷胜利,并利用最后的机会让自己的女人怀孕。”

毕竟是打仗,很可能就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你的那几位骑士可没得女人,更别提怀孕,莱雅拉小姐,”他指点道,“莫斯家的贝里爵士、布雷肯家的亨得利爵士,还有佛索威家的伦赛爵士,他是哪家佛索威的,红苹果还是绿苹果?”

“都不是,黄苹果,他当前自成一家。”

“我想起一个笑话,”提利昂打了个响指,“说的是贝里·莫斯、亨得利·布雷肯、以及伦赛·佛索威进了同一家酒馆——”

“说重点,我让你想的主意呢?关于打败匕首湖上的河盗。”

“稍安勿躁,我刚想就属下的忠心提出谏言,”他坐在我身边,“不过既然说到河盗,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太着急。”

“你是说,缓缓图之?”

“对,”他打了个响指,“你看,我们初来乍到,潘托斯出钱让你剿匪,所以你来到了娜·萨星,然后,娜·萨星的河盗跑去了匕首湖,你决定一路追击,对吧?”

“对,这就是明面上我呆在这里的理由,有什么问题吗?”

“你想一下,剿灭河盗并不难,之后呢?”他问道,“哪怕连上那些拉赫洛的教徒和祭司,也不算什么太艰难地事,问题是之后,没有了河盗,人们要你在这里何用,你是佣兵,为什么不能请你挪去其他地方继续替总督和商人们打仗?”

“匕首湖这里是三不管地带,”我解释自己的想法,“如果没有人管理这里的治安,随时会有新的匪徒影响河道。”

“你是对的,”他摇了摇头,“但是人们不会那么想,你收税的时候,大家会觉得厌烦,商人们没什么长远的目光,他们只能看到你在收税,看不到你要用钱来维持军队,保证商人们的安全。”

“然后,”他接着说道,“商人们会向城邦抱怨,会说中途已经有人收税了,为何你们还要收?会说,税卡太多,税负太重,利润不够。

最后,科霍尔人、诺佛斯人和瓦兰提斯人会婉转或者直接地让你离开,甚至逼你离开,然后自己派兵占领,让自家的农民来种地,让自家的税官来收钱,把你替他们剿灭河盗的事忘个一干二净。”

真是…麻烦,这帮人为什么不自己来剿匪?如果那样的话,我也就没必要瞅着这块无主之地了不是。

“所以,我们需要河盗的存在,以彰显我们在匕首湖的正当性?或者说,我们该成为‘新河盗’,而不只是佣兵。”

“明面上我们还是佣兵,被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雇佣的佣兵,如果成了强盗,你这辈子都别想当女王,”提利昂示意道,“我听说你在担心诺佛斯,怕他们会不乐意你在北岸开垦,可是看看河对岸的狼,有人聚居的地方哪会有那么多的狼群?我前两天带了几个人去那些地方看过了。”

是的,我命令提利昂去诺佛斯开展外交,寻找卖家运输山里的大木。

不得不说,提利昂很有一种学者的冒险精神,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能去一切地方,以了解自己想知道的事物。

或许,这是兰尼斯特的另外一面。

“诺佛斯缺乏对这里的控制力。”我下了个判断,“他们很少管理南方的边陲。”

“对!他们很保守,我们沿着河往上,没见到有成体系的庄园和农场,一直到山里才出现守卫,”提利昂笑道,

“所以我们可以双管齐下,一边建设你的女王堡,一边轮番派遣军队,去匕首湖练兵,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匪患严重,我们打算长期完成自己的工作。”

毕竟四万金龙呢,花的时间太短也不好交代对吗?

“你去诺佛斯时为何会那么顺利?”我望着月光下,北方和东方的黑影,那是在河边摇荡的芦苇,红狼穿梭期间,又告消失。

“坦率说,其实很不顺利,不过我遇到了梅拉莉欧夫人,她的前夫正是多恩的道朗亲王,”提利昂下意识地给自己倒酒,又注意到西佛在场,念念不舍地放开酒杯,“她已经再嫁,不过对维斯特洛有几分好印象,我们相谈甚欢。”

诺佛斯的梅拉莉欧夫人,这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关系到和诺佛斯的交往。

我记在心里。

“未来的战事里,你怎么安排我的,莱雅拉女士?”他盯着西佛,“有些话是不是今天是最后的机会?”

“我想让你在我离开以后处理和潘托斯的贸易,以及和诺佛斯的外交,并治理这里,”我安抚道,“西佛也留下,不用担心。”

“那挺好,我昨天还猜你要会让我去找匕首湖那个柯拉夫人谈判,我听说那个女人是个巫魔女,会阉割所有抓到的男性来着,如果我去找她谈判,就得穿上裙子,”他蹙眉想象道,“说自己是君临第一美人,兰尼斯特家的瑟曦太后,拥有全世界最闪亮的腿毛。”

侏儒穿裙子?

“好主意,明天你跟我走!”我一口敲定!

“不,可怜可怜我,我说的是玩笑话,这是玩笑话!”他哀嚎道。

第二天早上,学士、骑士、军士还有工匠,我们一起商量和修正了一下战略,既然是慢慢打,作战方案就必须要修改了。

船队将会控制洛恩河自西北汇入匕首湖的出口,然后,陆军将在南岸和北岸用土木修建营地。

在营地修好以后,我们轮番派遣军队和敌人小规模地战斗,一点一点剿灭敌人的洞窟和秘密堡垒,慢慢控制东北方向,自科霍尔流过来的琴恩河。

完成这一步以后就继续和柯拉夫人谈判,待到站稳脚步,再对“不洗澡的”乌霍以及他的河盗大军施以雷霆打击。

站稳脚步可不容易,不只是工事和堡垒,更要站进湖畔居民的人心里,还好我钱多,方法有的是。

第二天中午,先锋出发,留守的是两位,伦赛爵士将承担女王堡的防务,提利昂负责民事。

贝里爵士将率领骑兵。亨得利爵士是河间人,不缺乏河上航行的经验,因此他率领船队。

我们一共有二十艘船,称得上战舰的不过五艘,其他的大都是小帆船和舢板,毕竟河道交错,溪流密布,有时候敌人所在的位置未必是战舰能进的。

我将呆在随后进军的陆军中,考虑到行军节奏很慢,所以我稍后再走。

还有个原因,潘托斯来人了。

一如我和小恶魔所想,任何城邦都会对这样一个庞大的佣兵团感到不安。

我在娜·萨星的塔楼接见了这位使者。

来使穿着潘托斯风格的金纹背心,“您好,剥皮团的莱雅拉大人,潘托斯的奥德罗总督向您致意。”

“居然不是伊利里欧总督?”我扬眉道,“如您所见,我由贵城的伊利里欧大人雇佣,前来此地维持治安,经过苦战以后,娜·萨星的河盗和马贼跑去了匕首湖,为防止我们走后他们又来袭扰,对得起伊利里欧大人给的报酬,我们正在追击。”

“是吗?”他捻着自己上过油涂成金色的卷曲胡须,望向河岸,“我以为两个月的战事,该让这里血流漂杵,尸骸遍布,可我所见之处却风平浪静。”

“那是因为他们藏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告诉他事实,“这里的土匪放下武器时就是贫民和乞丐,有些聚集成村,有些躲在洞穴和墓地里,他们抢粮食和衣物,却对金银不屑一顾,饿极了的时候,吃人也不奇怪。”

“如此的乌合之众,更不该成问题,战斗早该结束了才对。”他毫不动容,潘托斯就在洛恩河流域的西边,对这里的境况自然有所耳闻。

“战斗确实不是问题,但是要彻底消灭就是难事一桩,”我朝向东边,“那里,河盗就栖息在匕首湖,一旦我离开,他们又会重返此处,到时候,你们付的佣兵钱就得再出一次。”

“好吧,”他转向正在修建的女王堡,“那这座砖头城堡呢?砖头不会跑动,也不会杀敌,别告诉我,您需要这样坚固的要塞来剿匪。”

“她叫女王堡,是为了纪念娜梅莉亚女王。”

“这可真是独到而巨大的纪念品,我几乎要以为您是洛伊拿人了,”使者缓缓摇头,“不行,大人,你走了以后我们无法处理它。”

哈,对,潘托斯压根就没有军队。

“可以拿来当宅子?”

“住进去的农民,会因为墙垒而产生非分之想,抗拒交付佃租。”

“这么说吧,”我耐心有限,索性敞开说,“我想要控制这片土地,这对潘托斯也有好处,你们的商队可以不经由海路直接前往瓦兰提斯,这样,就不用惧怕密尔、里斯和泰洛西的战争带来风险,也不用担心石阶列岛的海盗。”

“更何况,”我诱惑道,“我们可以挡在这里,应付多斯拉克人,你们只要等待我们和多斯拉克人开战,如果我们输了,再讨好他们,如果我们赢了,你们就不用付一分钱。相比每次贡给多斯拉克人的巨款,只是一块土地和上面的城堡,多划算,不是吗?”

“多斯拉克人如果要劫掠洛恩河以西,通常会走匕首湖的南边,而不是这里,瓦兰提斯人会搜集船只讨好他们。”他不为所动地抱怨道,“胆小如鼠的瓦兰提斯。”

年度最大笑话,被布拉佛斯暴打了好几次,杀了好几个亲王,以至于连军队都不敢保留的潘托斯说瓦兰提斯胆小!?

“我们正在进入匕首湖,并试图控制那里,”我告诉他,“多斯拉克人只要往西边劫掠,就无法忽视我和我的军队,他们会担心我们切断他们的后路,再说,哪怕我们也学你们一样向他们上贡,你们不也毫无损失?”

“我们该怎么相信你不会试图进攻潘托斯?”他问到最后的问题。

“我在两个月前还在潘托斯的时候,就能够闭着眼睛拿下那座城市,”我坦白,“可是这样一来,来自密尔和维斯特洛的刺客会排着队来刺杀我,布拉佛斯的军舰也会立刻起航,你们那个城市站不住脚的,放心。”

别的不提,布拉佛斯的舰队好不容易让潘托斯屈服,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军阀控制那里,再带来军队和战争?恐怕如果我拿下潘托斯,第二天就会有无面者上门。

“你依然可以劫掠潘托斯,不是吗?”

“别傻了,”我有点厌烦这个人了,“我需要商路,需要和潘托斯的贸易带来建材和工匠,我劫掠你们只是一时爽,以后呢?放心,睦邻友好向来是我的准则。”

“希望如此,奥德罗总督会考虑你的提议,”他的面色依旧没有放松,这是个严肃地外交官,“我给您带来了几位伊利里欧大人的客人,他们要从河道前往瓦兰提斯。”

谁?

过不了一会儿,答案揭晓,斗篷是用洛伊拿红狼皮制成,一身用铁环锁紧的棕皮衣,这个蓝发的男人出现在我眼前。

我注意到他的发根是棕红色,显然是染过,然后是他令人记忆深刻的眼神,来自一双冷酷淡然的蓝色眼珠,他的眼角的皱纹绷得很紧,面容是军人般的坚毅。

看起来像是一个泰洛西人,在那里染蓝发是一种潮流。

虽然没有谈话,可是看得出,这家伙很难对付。

我猜,他脑袋里一直铭记着自己的敌人,所以,手才下意识地呆在剑柄上。

似乎是在随时准备拔剑砍向自己的仇敌,

“幸会,卢斯之女,波顿家族的莱雅拉,”他的语气稍显严厉,“我叫格里芬,我和我的儿子以及部属属于黄金团,我们想从洛恩河的河道前往瓦兰提斯。”

格里芬,前世所知的剧情告诉我,格里芬,这个名字,应该属于——

前鹫巢堡伯爵,“疯王”伊里斯的前任国王之手,王子雷加·坦格利安的挚友,坦格利安王朝的余党,在鸣钟之役错失杀死劳勃机会的男人。

琼恩·克林顿,前朝的忠心狮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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