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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TXT > 历史 > 民国不求生 > 第二十五章 四纪八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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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大炮拉过来,困兽犹斗的乡勇就丧失了战斗意志,纷纷器械出屋投降。林淮唐这次不再坚持将曹赖两家负隅顽抗的壮丁杀掉,只是下令将其中民愤较大的宗族家长先行关押起来,其余乡勇壮丁则缴械以后集中看管。

“庄队长,维护南口镇治安的事情就交给四大队了。”

“服从总队长命令。”

林时爽和喻培伦两人刚刚被解职,林淮唐的雷厉风行可见一斑。这种时候庄文统也不敢去触霉头,赶紧应下命令,带队进入镇中,接管了巡检衙门、码头、当铺、米行等地。

四大队的队员几乎全师惠州会党分子,林淮唐本来还顾虑他们纪律不好,在接管南口镇各要地和仓库的时候,万一和本地老百姓发生冲突如何是好。

但从结果看来,庄文统一再被林淮唐揉捏把玩后,是不会再这样容易给出让人惩治自己的破绽。

为了约束四大队的纪律,庄文统简直是把自己一个人掰碎成十个人使用。当铺、米行、仓库……每个地方都能看到庄文统清查物资的身影。

“胆敢私取一块大洋、一袋大米的人,别忘了老子们是在造反,老子们是能杀人的!谁敢抢东西,我就敢枪毙谁!”

有一名四大队的战士在接管当铺时,往怀中私藏了几块鹰洋。庄文统发现后,盛怒之下立即就要亲手把他枪毙。

幸好林淮唐到当铺视察物资的清缴情况,才及时拦住了庄文统。

“庄队长,这个队员我眼熟,我们在山里的时候,他主动到队伍的末尾接应其他掉队队员,表现很突出,我记得。”

“他私藏财物,触犯军规,不杀不足以正军纪!”

庄文统手持驳壳枪,枪口几乎都要怼到林淮唐脸上去了。

那名队员被其他人绑住双手,半跪在地上,头和肩膀都被紧紧压住,贴着地面,显得狼狈不堪。

“这是我的失误,此前没有颁布严格的军事纪律,现在出了问题就要直接杀人,那叫不教而诛。”林淮唐说。

“什么不教而诛?接管当铺以前,我是明言过谁敢私拿一块大洋,就枪毙谁!”

“这种决定,庄队长,你至少应该召集一次四大队的队委会议进行讨论,而不是一个人独断自为之!”

林淮唐又训斥道:“事前我没有说清楚先锋队的组织纪律,这是我的过错,不是庄队长的过错。这名队员的事情,依我的意思,还是交队委会议讨论。”

庄文统知道坏人又让自己做了,好人又让林淮唐做了,这个林淮唐是好话坏话都让他一个人说了,庄文统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过林淮唐也认为,确实有必要确定一下组织纪律的问题。先锋队的人数还少,尽早建立起良好的组织规章和框架,才能避免今后的泥沙俱下。

林淮唐找到本地人蔡绮洪大致了解和调查了南口镇的情况以后,才在镇上的米行召集了一次队委会议,同样是四个大队的大队长、大队委、中队长、中队委全部参加。

为了起到沟通百姓的作用,林淮唐还邀请了蔡绮洪和另外两位南口镇的村民代表参加会议。

林淮唐在队委会议上首先说明了庄文统要求枪毙队员的情况:

“今天我们要做好国民工作、要做好百姓工作,没有国民和百姓的支持,革命党是没法生存下去的。庄队长严抓军纪,做得很好,但动辄要枪毙人,而且不走队委会议的流程,这还是满清朝廷的专制遗风,是一种军门作风、大帅作风,要不得。”

林淮唐要说:“孔子讲不教而诛,意思是说事先不教育人,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如果这样做,那就连古代的暴君、昏君都不如,直如满洲专制君主一般昏庸了。

惩办主义不教而诛,不仅不能教育犯错误的人改正错误,反而会伤害他们,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这些话多多少少隐含了批评庄文统行事作风粗暴的意思,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真是好赖话都让你林淮唐一个人讲完啦!

但与会者多同意林淮唐的意见,他见状又趁热打铁,请蔡绮洪出来介绍南口镇老百姓们比较关注的几件事情:

“我从回国以来,在梅县住了有一年多时间,和本地老百姓还算是熟络。刚刚我把村民、镇民的意见都归纳了一下,是这样的。

大家主要是担心革命党损失自家东西又不赔钱。”

林淮唐点头说:“损坏老百姓的东西,一定要照价赔偿。虽说打破了旧缸赔新缸,新缸不如旧缸光,但赔了就比不赔好。

损坏东西要赔这是一条,其他如平买平卖、说话和气、有借有还,这都是古代起义军,如李闯都能做到的事情,没道理我们革命党人自诩文明世界却不能做到。”

林淮唐正式规定:“今后我们的军纪很简单,总共是四条。第一条是一切行动听从队委会议,一切决定通过队委会议;第二条是缴获物资必须归公,不得私藏;第三条是不能做逃兵,要退出先锋队必须和队委会议打报告;第四条是禁止奸淫掳掠,禁止擅取民间物资。

这都是古代起义军如李闯、如长毛鼎盛时能够做到的事情,所以我们也一定要做到。

除了这四条纪律以外,另外还有八条规定。

第一条规定是上门板,向本地老百姓借门板当床铺睡觉以后,必须亲自还回去,给人家上好才能走;

第二条规定是捆铺草,借人家的稻草铺床,用完以后必须给人家捆回去;

第三条规定是挖茅坑,要拉屎的,不许胡乱下蛋,都给我统一挖好茅坑,不许满地乱拉屎去;

……”

总共四项纪律、八条规定,也算是林淮唐结合了目前革命党人的现状所做出的改进。

八条规定除了上门板、捆铺草、挖茅坑外,还包括说话和气、平买平卖、有借有还、有损有赔和洗澡必须避开女人。

接着又经过队委会议和蔡绮洪、南口镇村民代表等人间的一番讨论,确定了对于违反四条纪律、八条规定的大致惩罚制度。

之前那名私藏鹰洋的四大队队员,就成为了新军纪出台后的第一个试刀者,虽然不至于枪毙那样严重,但也要废黜军职、关禁闭。

同时虽然林淮唐本人是反对体罚的,但南口镇的百姓代表,都强烈要求“当兵的”破坏军纪以后,必须实施肉刑。

没有办法,林淮唐也只好先勉强同意,对于那名四大队队员打上四十大板。

毕竟党人、会党、民军,都不怕关禁闭,甚至不怕枪毙的。反而他们更怕打板子、更怕杀头,旧时代的肉刑对于人们的威慑性还是要大得多。

这是习惯所致,暂时林淮唐亦无法改变,只能自己主动去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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